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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一行至浙江温州调研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

温州检察 2021-04-28

第1057


10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一行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的陪同下,赴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海、赵海霞及两级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期间,温州市检察院汇报了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打击网络犯罪的主要做法、成效,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一并汇报了温州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若干工作指引》在办案实务中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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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太宗副厅长对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在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温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善思考、出经验的优势,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承担检察主导责任,加大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健全提前介入机制,深入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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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表示,这次调研不仅是探讨完善提前介入的机制问题,更是深入思考如何重塑检察权的问题。他指出,提前介入是破解检察机关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抓手;是强化检察官主导作用的重要制度支撑;是重塑检察机关惩防网络犯罪构架、完善机制构建的核心环节;是检察机关重大改革的重要部分;也是打造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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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汇报了温州检察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持续性、一体化,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法等提出了建议。



10月16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一行三人莅临瑞安市检察院调研指导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创新与实践工作。刘太宗副厅长一行人先后参观了浙南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及位于华峰集团的该中心实践基地,了解该中心的成立背景、基本职能、运行情况、工作成效等,对该院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文字:陈坚  章洁

图片:叶光敏  夏陈豪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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